法律事务专业,广西师范大学专科,南宁报读

更新时间:2018-06-155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j56109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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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培养目标:
    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所要求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掌握必需的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主要法律、法规,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。
二、主干课程介绍
1.《宪法学》
   主要内容:主要讲授宪法基本理论,宪法的产生和发展,国家性质,政权组织形式,国家结构形式,选举制度,政党制度,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,国家机构,宪法的实施等。

2.《法理学》
   主要内容:主要讲授一般的法,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、本质、特征、形式、作用、发展、制定和实施等概念、原理和理论。使法律专业的学生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、原理和理论,初步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和分析、判断能力,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。

3.《民法学》
  主要内容:主要讲授民法概念,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,民事法律关系,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。民法权利客体的种类,民事法律行为,代理,期限、时效,物权,所有权、共有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,债的履行、债的保全和担保、债的移转和消灭。合同的订立,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,合同的变更和解除,合同责任,各种合同。不当得利之债,无因管理之债。继承权概述,法定继承,遗嘱继承、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,遗产的处理。人身权,人格权、身份权。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,各种侵害财产权、人身权的行为,共同侵权行为,特殊侵权行为,侵权责任。

 4.《刑法学》
    主要内容:刑法的基本原则,刑法的效力范围,犯罪构成,排除犯罪性行为,犯罪停止形态,共同犯罪形态,单位犯罪形态,罪数形态,刑罚,刑罚的体系和种类,刑罚裁量制度,刑罚执行,刑罚消灭。危害国家安全罪,危害公共安全罪,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,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,侵犯财产罪,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,危害国防利益罪,贪污贿赂罪,渎职罪,军人违反职责罪。

5.《经济法》
    主要内容:经济法的概念,经济法的地位和本质,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,经济法律关系。公司法律制度,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,合伙企业法律制度,个人独资企业法,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,反垄断法,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,产品质量法律制度,证券法,票据法,地产法律制度,计划法和统计法,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,自然资源法律制度,税法,金融法,价格法,会计法和审计法,对外贸易法律制度,社会保险的基本法律制度。

6.《刑事诉讼法》
   主要内容:刑事诉讼概述;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;诉讼参与人;管辖;回避;辩护;刑事诉讼代理;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、审查和运用;强制措施;附带民事诉讼;期间、送达;立案;侦查;提起公诉;审判概述;一审程序;自诉案件的提起和审判;简易程序;二审程序;死刑复核程序;审判监督程序;执行。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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